近期活动
联系我们

东源县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

地址:东源县城建设二路信访局对面

咨询电话:0762-8831181

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

(上午9:00-11:00 下午3:00-5:00)

邮箱:dyxtw@163.com

规章制度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- 工作动态 - 规章制度 - 正文
东源县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考核与评估制度
来源:东源县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发布时间:2018-01-02浏览次数:1821次

为加强辅导站对心理咨询人员的管理,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整体素质,真正做到赏罚分明,特制定工作考核制度。

一、考核办法:

1.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,按德、能、勤、绩四块内容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考核。

2.考核对象:心理咨询师和辅导站专职工作人员。

3.具体考核办法:由辅导站设立考评小组,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考评。

二、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:

德:满分20分

1.助人精神:直接或间接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困扰;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
2.奉献精神:以身为心理咨询员为荣,对心理咨询工作有极高的兴趣;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
3.工作态度:踏实肯干、积极主动;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
能:满分15分

1.心理咨询师培训后考核效果:85分以上评定为5分;75~85分评定为4分;60~75分评定为3分;60分以下评定为1分。

2.沟通能力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
勤:满分30分

1.会议、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:每次必到评定为10分;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评定为6—9分;请假次数为3—5次,评定为3—5分;无故缺席1次,评定为2分;无故缺席2次,评定为1分。

2.协助辅导站发放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情况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5分。

3.及时做好咨询记录和档案管理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
4.将辅导站关于心理健康的一些活动及时通知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注:①会议、培训和活动中累计3次无故缺席将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咨询人员资格;②出现4次资料没有及时上交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咨询人员资格。

绩:满分35分 

1.心理活动的组织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
2.咨询记录完成情况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5分,满分为15分。

3.档案管理实际操作的完成情况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
4.对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做出特殊贡献情况(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)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
每年由考评小组对辅导站内专、兼职心理咨询师和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,由河源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领导小组作出“继续聘用、继续试用或辞退”的最终评议。

分享:

在线咨询
QQ咨询
电话咨询
0762-8831181